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合同
上海科绿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SHANGHAI CREATE ENVIRONMENT TECHNOLOGY CO. LTD.
室内空气污染治理委托合同
委托方(全称):
治理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经委托方与治理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内容和范围
1. 治理项目:
2. 治理目标
3. :治理后室内空气中上述污染物的浓度达到国标
4. GBT 18883-2002的要求。
5. 本工程涉及的治理空间为:
6. 治理前各个房间面积、装修板材类型、家具数量材质、所用涂料等详情:
房间名称 面积 家具数量、材质 涂料类型 板材类型 其它
7. 治理方在治理结束后向委托方提供上述治理项目的检测报告,
8. 验收治理工程,
9. 若上述项目不
10. 达标,
11. 委托方有权要求继续治理,
12. 直至达标
13. (验收检测免费)。
14. 当委托方要求出具第三方的验收检测报告时,
15. 验收检测费用由委托方支付。
16. 治理费用:以建筑面积计费,
17. 总计: 元,
18. 大写 元。
19. 支付方式:委托方在签订治理合同
20. 时支付总费用的30%,
21. 收到验收报告之日付清余款。
22. 现场治理施工结束2天后进行验收检测,
23. 检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报告。
24. 本治理工程只针对以上约定范围,
25. 如果日后因委托方添置家具、改装等其它原因引起的污染不
26. 在本合同
27. 约定范围内。
28. 双方约定的其它有关事项
2、 本合同
3、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之4.1、附录A规定:
4.1室内空气质量标准见下表: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部分)
序号 参数 单位 标准 被注:
1 甲醛 mg/m3 0.10 1小时均值
2 氨 mg/m3 0.20 1小时均值
3 苯 mg/m3 0.11 1小时均值
4 氡 Bq/m3 400 年平均值(行动水平*)
5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 mg/m3 0.60 8小时均值
备注:*行动水平是指建议采取行动降低氡浓度。
委托方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200年月日
治理单位:
签字:
盖章:
电话:日期:20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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