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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http://www.qgpx.com 2006-10-26 9:44:58 来源: 作者:

 

    (一)利润的构成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从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总收益,按权责发生制及收入、费用配比的原则,扣除各项成本费用损失和有关税金后的净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人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它表明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最终经营成果。

    按企业利润的构成,其计算公式如下: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补贴收人,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退还的增值税,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的补贴。

    企业按销量或工作量等,依据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应于期末按应收的补贴金额,借记“应收补贴款”科目,贷记“补贴收人”科目。实际收到补贴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补贴款”科目。

    对于先征后还的流转税以及属于国家财政扶持的领域而给予的其他形式补助,企业应于收到时,再计人补贴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人”科目。

 

    (二)营业外收支的核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1.营业外收支的内容

    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等。

    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处置无形资产净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盘亏、非常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等。

    2.营业外收支的账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收人,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固定资产清理”、“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企业发生的营业外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年利润的结转

    为了总括反映企业的盈亏情况,应设置“本年利润”科目,期末将各损益类科目余额都转人“本年利润”科目。结转收益类科目时,借记“营业务收人”、“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人”、“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结转费用、支出类科目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结转“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时,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如为净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结转后,期末各损益科目应无余额,“本年利润”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自年初至期末累计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本年利润”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四)利润分配的核算

    为了反映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的累积数额,应设置“利润分配”科目,并在该科目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其他转人;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提取法定公益金;

    4.提取储备基金;

    5.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6.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7.利润归还投资;

    8.应付优先股股利;

    9.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应付普通股股利;

    11.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12.未分配利润。

    治理“三废”、技术转让和国外来料加工等实现的利润单项留给企业的,以及企业用税前利润归还借款和用税后利润补充流动资本的,在“利润分配”科目下,还应设置“单项留用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补充流动资本”等明细科目。

    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其他转人”科目。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时,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用利润归还的投资,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提取的职工奖励和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应付福利费”科目。

    企业应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按应分配的股票股利或应转增的资本金额,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科目,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如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的金额与股票票面金额不一致,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

    企业用税前利润归还的借款、治理“三废”等单项留用的利润以及国营工业企业用税后利润补充的流动资本,借记“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单项留用的利润、补充流动资本”科目,贷记“盈余公积”科目。    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从“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有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均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及“利润分配”科目下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均无余额。“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反映未弥补的亏损,如有贷方余额反映未分配的利润。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如果上年度发生亏损,在结转本年利润时将自然弥补上年度亏损,因此用利润弥补上年亏损不必作专门的账务处理。    例:企业于上年发生亏损30万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0万元,则企业在两年年度终了时分别作如下会计分录:

    (1)上年结转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00000

      贷:本年利润                                          300000

    (2)本年结转利润,同时弥补上年亏损

    借:本年利润                                            2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0000

    通过上述账务处理,该企业“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即未弥补亏损)由上年末的30万元降至本年末的10万元(30万20万),表明已弥补了亏损20万元。

    现行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亏损以后的5年内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超过5年的只能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用税前利润,还是用税后利润弥补亏损,账务处理的方法是相同的,区别在于以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数额可以从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而以税后利润弥补亏损的数额不得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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