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谈判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必须载明买卖双方正确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合同标的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房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该明确房屋的地点,包括方位、朝向、门牌号等。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三)违约责任
卖方不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逾期交割房屋、交割的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卖方出卖的房产,在产权上存在问题;等等。买方不履行合同主要表现在:不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无正当理由不受领卖方支付的房屋等。合同中应写明违约金的数或计算违约金的办法。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支付15%的违约金。
(四)产权登记
这既是买卖双方的义务,同时也是他们的权利。如果不办理产权登记,房产转移在法律上就没有效力。日后如发生纠纷,将对房屋所有权人产生不利。因此,在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职责分工、产权登记的时间及有关费用等。
(五)税费负担
根据法律的规定,确定双方应负担的税费。产权过户登记费、印花税、契税及其他应由买房人承担的费用,由买方负担。
(六)其他事项
合同中还须载明房屋在使用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方式、保修条款、有关税费交纳以及办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等事项)。根据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增加必要的补充条款,对特殊事项加以约定。
(七)纠纷的处理
应载明双方产生纠纷时的处理方式及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合同应由当事人亲自或持有其书面委托书的代理人签署,并注明身份。合同如有改动,应由已签署者在改动的地方补签并加盖印记。
(八)有关附件
购房合同多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也有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统一印刷的合同是根据公平保护双方权益设置合同条款的,但难以体现购房者对所购住宅的特定事项的要求。开发商所提供的格式合同,是从其单方面利益出发规定合同条款的,很难做到公平,难以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因此,购房者有权提出合同的补充条款。
购房者拿到合同文本后,应花一定时间。例如一天,去研究各项条款。然后用一定时间,例如两天,去设计补充条款。待开发商接受了所有条款后,再与其签订合同并交纳首期房款。合同的补充条款可以规定如下一些内容:
1 强调开发商必须保证交房时各种手续齐全。开发商在合同文本中对于其开发项目的合法性,即其应履行的手续,往往一带而过。所以,在补充条款中首先强调,开发商交房时必须“五证齐全”否则购房者有权要求赔偿直至解约退房。并详细规定退房赔偿的内容及履行时限,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
2 对逾期交房做出明确的处理规定。通常在合同中开发商仅规定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索赔,但却未明确如何赔偿。对此,可做量的规定。如规定迟交房三个月,开发商应按每月1万元人民币赔偿。三个月后仍不能交房,买方有权退房,并可获得所付房款的利息,利率按贷款利率计算,时间从付款日起算直至退房款日止。
3 合同约定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计算及处理。购房合同中一般规定依实测面积计算,但实测面积与约定面积相比常常误差很大。对实测面积不足部分开发商会做出规定以保护其利益,对超出部分如何处理不做规定。对此,购房者可以参照有关规定做出严格限定,如规定误差比例不得超过±3%,否则买方不再支付超出部分的款项。
4 办理房产证的时限,开发商在合同中只提到其协助买方办理房产证,却不提时限和逾期的责任。对此,购房者可以规定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时限。并规定如开发商无法协助买方取得房产证,买方可要求解约退房索取赔偿,还要规定退房后的赔偿问题。
5 配套设施使用的保证。开发商在宣传、谈判签约时总是对配套设施做十足的保证,而交房时缺东少西。给购房者带来诸多不便。对此,可以在补充条款中规定。开发商必须保证水、电、气、取暖等各项配套设施在交房时能够正常使用,如不能交付使用,开发商免费提供辅助设施,对提供的时间也要做出明确规定。
6 装修标准和户型图。应将售房时开发商许诺的装修标准和户型图附在合同中。并规定所有材料必须是合格、全新的。否则有权索赔。
7 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和《房屋验收报告》。其中前两种文件是有关政府部门规定要求必须提供的,后者是纠纷解决和索赔的重要证据。
8 文字定义。有些开发商利用文字游戏设置陷阱,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应当在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重要而又有歧义的概念。如对某些文字有疑虑,应向专业人士请教,杜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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