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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员工评选规则

http://www.qgpx.com 2007-1-19 16:00:59 来源:中国管理联盟 作者:


    优秀员工评选规则

    为了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奖励先进,弘扬力争上游、争当先进的企业文化,自本起公司开展每月一次评选“优秀员工”的活动;为此,特制订本规则。

    第一条 评选范围:凡在捷科门工作连续工龄三个月以上的员工,均可作为评选对象。

    第二条 评选条件:参见《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

    第三条 优秀员工评选比列:
    全公司共评出月度优秀员工10名,名额分配如下:
    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1名;
    优秀工程主管:2名;
    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7名;
    优秀文员:1名;

    第四条 评选办法:
    1、 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由各车间员工提名;
    班组人数在20人以下的提名2人;
    20人以上的提名3人;
    由班组长组织召开本班组全体员工会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为标准,讨论提出本班组当月优秀员工;被提名的优秀员工必须有具体的先进事例或突出表现,不允许空洞、无根据、不负责任的单纯提名;
    车间员工可以对工程主管和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
    2、 优秀工程主管由课长级以上管理干部和各工程主管共同提名;
    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捷科门奖罚条例》第二章的规定为标准;
    可对课长级(含)优秀管理干部提出建议。
    3、 优秀文员由人力资源课组织开职能部门全体员工会议,由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
    4、 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产生,参考车间员工和各工程主管的意见;

    第五条 优秀员工的审核:
    1、 各部门将评选结果按人力资源课发放的表格填写后报人力资源课汇总。
    2、 优秀员工(包括班组长和优秀工程主管),由有课长参加的总经理工作会议审核确定。
    3、 优秀文员和课长级(含)以上优秀管理干部,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确定。
    4、 优秀员工的评比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对不符合条件的宁可缺额也决不降低标准。

    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当月优秀员工:
    1、 当月实际出勤天数不足26天的;
    2、 当月请假超过1天或迟到、早退2次(含)以上的;
    3、 当月有违犯公司规章制度受到书面批评被处罚款20元以上的。
    4、 对有特殊业绩但入职不满3个月的员工评为优秀员工,须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人力资源课将逐渐推行全员绩效考核,并对秀员工的评选办法适时进行必要的修订;已经实施绩效考核的部门,绩效考核的结果将作为优秀员工的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八条 优秀员工的评选结果记入员工个人档案,并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员工的依据。

    第九条 公司将每月召开优秀员工表彰大会,给荣获“优秀员工”者颁发奖状及奖金。

    第十条 本规则由人力资源课制定、修改和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捷科门磁电系统(广东)公司
    200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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