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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卫生管理条例

http://www.qgpx.com 2007-2-2 9:22:37 来源:讯网 作者:


    第一条 公司为维护员工职业健康及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新进员工,必须了解有关职业健康和卫生保健知识。

    第三条 公司依实际情况划分卫生责任区,相关人员必须经常清扫,保持整洁卫生。

    第四条 公共区域、楼梯及走道必须经常清扫,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灰尘飞扬。

    第五条 不得乱扔垃圾、碎屑或杂物等,严禁随地吐痰。

    第六条 定期维护水源及供水设施,确保饮水的洁净卫生。

    第七条 卫生间、更衣室及其它卫生设施,应经常清洗或消毒。

    第八条 凡可能产生有碍健康的气体、灰尘、粉尘等物质,均应以下处理:

    1、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有害物质的产生;

    2、使用密闭器具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散发;

    3、必要时,采取凝结、沉淀、吸引或排除等处理方法。

    第九条 凡需接触化学品或处在粉尘工作环境的,须严格按要求配戴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十条 办公室等工作场所维持良好的自然采光或照明,尽可能保持适宜温湿度和通风。

    第十一条 常用药品要做好安全库存,便于员工取用。

    第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者,将根据情节性质轻重给予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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