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搜索引擎

法务培训

内训讲师:杨晓波 需要此内训课程请联系中华企管培训网
法务培训内训基本信息:
杨晓波
杨晓波
(擅长:法律法规 )

内训时长:1天

邀请杨晓波 给杨晓波留言

内训咨询热线:010-68630945; 88682348

内训课程大纲

法务培训

杨晓波

 

第一部分 合同法解读(2个小时)

一、合同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什么是合同?合同也称为契约、协议,是反映交易的法律形式,当事人合意的体现。

2、《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Ø  主体是平等主体(是横向的),行政合同(纵向的)则不在此列,如上级关与企业签订的《保稳定合同》,与村集体签订的土地的《征收合同》《征用合同》,主体是不平等的,不属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Ø  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即哪些单位和个人能订立民事合同。

(1)自然人好理解,它是指有生命的个人,包括本国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2)法人是依法成立,有财产、名称、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团体。有企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且在有效期限内,经过年检)。

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故是债权合同。而一些身份合同,如婚姻、收养、监护不属此范围。婚姻依国外一些法律也是一种契约,在财产方面有债权关系。新婚姻法规定,婚前没有约定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存续期间没有约定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 

二、对企业而言:加强合同管理,“靠人”,更要“靠制度”,核心在于“事先防范”免亡羊补牢。

三、采购合同之法律风险

四、企业合同风险防范措施

事先:与合同对方洽谈、了解阶段(调查摸清对方当前的情况,主体是否吊销,履约能力)

事中:合同签订,条款经过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法律部门把关,最后签字盖章。

事后:合同履行阶段,业务部门跟进,财务监督(审计、对账),法律监督,档案管理;法律直接规定了合同的名称,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五、个人而言: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不贪图小利、避免上当受骗

Ø  民间借贷

国家紧缩银根,民间借贷,利率奇高,饮鸩止渴。月息3分、4分、5分、甚至1毛(年息36、24%、60%、120%)。

A、铁矿老板因高额利息变卖盘古 北京昆仑饭店 海南别墅

B、知名玻璃企业因担保,事业陷入低谷,家庭危机重重

C、平谷重大建设工程纠纷案,看合同签约主体问题

方法:增强法律意识,坚持原则、不轻易担保(回家商量一下,自己、家庭)、不贪图小利。

Ø  诈骗类:如今各种新型诈骗案件花样百出

(1)结合海航真实案例

(2)结合邯郸老农案例 从心理上分析与犯罪的关系

(3)结合故意杀人案与投资项目获利的分析

(4)海南养老项目

方法:不贪心,细心,核实,思考,钱财时小心,多与家人沟通。

 

第二部分  新公司法的主要突破(2.5小时)

一、放松政府管制,突出企业自制

新公司法对原来的某些强制性规定进行了修改。

公司上市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

取消法定公益金

股东利润分配标准可由公司章程规定案例

二、取消了公司对外投资的限制

三、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

四、关于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以下问题的探讨

Ø  重新看待公司资本制度

Ø  一人独资的会计师事务所有了法律依据

Ø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业务大量增加

Ø  资产评估、验资和验证的风险加大

五、保护中小股东和债权人权益

Ø  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的关系

Ø  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

六、公司股东、董事之间法律风险与防范

(1)拟定《公司章程》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A、公司的公司章程制定、修改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B、章程修改应遵循程序

  C、公司章程与设立协议效力

  D、章程的制定与修改要与公司治理有机地结合

  E、完善公司章程内容使之切实可行

  F、章程具体条款与法律风险防范

(2)大股东不参加股东会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股东可否授权他人参加股东会

   股东会对表决程序的约定与大股东的影响

   大股东利益保护 退出 对赌的法律风险问题及其防范

(3)董事、监事、经理个人履行职责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经理须承担法律责任范围及其风险防范

   董高监承担法律责任范围及风险防范

(4)不能确保公司财产的独立性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揭破法人神秘面纱

   法人与股东之间应如何承担对外债务

   法人与股东之间承担法律责任范围与风险防范

(5)公司犯罪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公司犯罪的主体问题

   公司犯罪的责任主体追责问题

Ø  职务犯罪与公司犯罪之间的区分

Ø  公司犯罪的承担范围与风险防范

(6)企业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对策

职务犯罪与公司犯罪之间的区分

职务犯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股权质押 案例提醒

 

第三部分 民法通则解读(1.5小时)

一、民法总则的立法变化及其对银行业的影响

Ø  民法总则中涉及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Ø  民法总则与金融法律法规的衔接与区分

Ø  民法总则与金融创新之间的交集与风险点

二、民法总则的立法亮点分析

Ø  诉讼时效2年改3年 可护债权人权益

Ø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变化

Ø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制度变化

Ø  法人制度的变化

Ø  代理制度的变化所带来的业务调整

Ø  合同制度的变化与衔接

Ø  物权制度的变化与衔接

Ø  婚姻继承制度的变化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第四部分  融汇贯通,互动解答(1小时)

内容可涉及:《合同法》、《公司法》、《民法通则》、《婚姻法》 《刑法》/《知识产权法》《工程建筑》等方面提问解答


讲师 杨晓波 介绍
杨晓波 老师

  ——全流程实务型法律专家

Ø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Ø  中国政法大学司法公正研究中心研究员

Ø  洪范经济与法律研究所成员

Ø  隆安(亚太地区第11名)合伙人律师

Ø  隆安公司法及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

Ø  北大EMBA、清华EMBA、浙大特聘法律讲师

Ø  北京晚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Ø  新华社“瞭望东方”特邀法律评论员

 

【个人简介】

杨老师组建了专门为企业及企业家服务的商务律师团队,在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及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及再审案件方面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多次担任数十家企业投融资、兼并、风险投资、私募法律顾问。

杨老师曾操盘以下案例:

Ø  海鑫钢铁破产重组案:山西首富李兆会家族企业破产程序中,代理77家企业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明晰是否资不抵债,保障了债权人利益;

Ø  北京世贸天阶富豪离婚案:代理该天价富豪离婚案的财产分割,分割资产高达90个亿

Ø  水利部央企与宝塔石化股权纠纷案:该案成功保障了股权并购当中并购方的合法利益;

Ø  天津恒富集团恒富大厦及所涉房产开发私募项目:充分利用公司法股权架构关于私募基金的相关法律规定,全流程设计了私募方案。

杨老师始终致力于利用自己的法律专业,更积极地参与法律风险论证,建言献策,提前防范,希望天下“无讼”,德润人心,法安天下!

 

【授课风格】

紧紧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一切从实战出发,血的经验分享;多媒体声像互动教学,结合案例,给予实务操作建议,避免空洞教条;幽默诙谐,生动活泼,寓教于乐

 

【执业领域】

境内外投资并购及重组、不良资产、国企改制(混改)、证券、股权激励、金融及IPO法律实务、重大疑难案件、刑事、重大商事纠纷、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等

【主讲课程】

公司法及股权类

《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法》

《依法治企》、《法务培训》

《股权架构与公司治理》、《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

法律类

《民法典相关培训》、《民法典之商务合同培训》

《企业家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解析》

《银行工作人员合规及法律风险防范》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管理》

《个人金融贷款风险的若干法律问题解读和个人财产保全》

《物业法律法规基础培训及案例分析》

《医疗事故典型案例误区解析及风险控制》

《知识产权保护与侵权风险防范》


 

【主要作品及观点】

在新华社《瞭望东方》、《北京晚报》、等期刊发表了《 关于笑气入刑的法律评析》 《关于知识付费平台的法律事》《关于VR相关法律问题的全面解析》《关于人脸识别和生物信息运用的法律解析》多篇法学文章。

 

【经典案例】

世界五百强托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北京富力城房屋预售案;亦庄开发区银行间债券业务;朝阳“小官大贪”村委书记拆迁诈骗案中案;东方小姐选美案知产侵权案;飞天大厦并购案中,劳资裁员;《雪豹》制片方梦舟公司诉国内大型门户网站侵权案;名医生网站初创期法律顾问,成功结合法律与移动医疗,成为移动医疗领导者;电斑马项目联合创始人成功获得腾讯投资;北京钻石游科技公司联合创始人成功获得投资,得到业内领导者金刚游戏的青睐;北京远帆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及联合创始人,成功打造旅游票务B2B供销平台,并被北京旅游局采用;邢台路桥ppp项目专项法律顾问;邢台经济开发区棚户改造ppp项目专项法律顾问;成功帮助数家内陆企业创立BVI离岸公司并返程投资;大有伊华与台湾公司合作“华商上河图”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数十家并购案中的尽职调查专项法律顾问;风尚群星公司与旗下艺人专属法律顾问;江苏中兴建设有限公司鄂尔多斯房产开发专项法律顾问等

上一篇:新公司法与公司治理
下一篇:依法治企

培训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