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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增值税管理培训(吴克红)

参加对象:

公开课编号 GKK7047
主讲老师 吴克红
参加费用 6000元
课时安排 2天
近期开课时间 201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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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开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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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课大纲
课程大纲

1.转让游艇码头、海上游艇泊位应征土地增值税吗?
以整层商铺投资设立公司,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2. 鄂地税发[2010]176号第八条规定被拆迁人(村委、搬迁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收入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合法吗?

3. 因建设需要欲拆除某公司某栋房产。建设方(地铁公司、开发公司)总经理欲与房产所有人签署《买卖合同》购买拟拆房屋后拆除,合同约定“全部税费均由买方承担”。你对买方有什么税收筹划建议?

4. 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函[2000]687号复函裁定深能源集团“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不动产应征土地增值税”。一时众说纷纭。究竟孰对孰错?以转让股权形式规避土地增值税的筹划方案受不受法律保护?

5. 山西省地税局2014年第3号公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售房时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代收费用,应当作为计税收入(但不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那是不是房地产企业收取的代办房产证税费也应征税?

6. 旧城改造实物还建房产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怎样计算?
成本+20%利润?
《拆迁补偿协议》签约日市场价?
交付入住日市场价?
还是本期商品房实际销售平均价?

一、税基

二、税率与普通住宅优惠政策利用

三、预征率与预缴纳税期限

四、地价分配

五、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划分的依据

六、清算申报与审核

七、尾盘申报

八、土地增值税管理与筹划要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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