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风险控制
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
内训课程大纲
第一讲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
第三讲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疑难管理
第四讲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第五讲 合同纠纷解决及诉讼风险提示
第六讲 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意识及常见问题
- 合同是什么?
- 合同有哪些特征?
- 没签合同,合同关系就不成立吗?
- 具备哪些条款就可能构成合同?–谨慎作出承诺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怎么履行?
- 合同的形式有讲究吗?
- 即使合同未订立,也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合同无效?
- 悬赏广告登出以后,有人按广告内容作出了回应,悬赏人不认账怎么办?
- 合同主体资格审查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 合同主体身份认不清
- 找准交易对象
- 交易对方的法律地位认识错误
- 分公司签订的经济合同效力、法律后果及产生纠纷后诉讼主体问题
- 超出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 缺乏对合同主体资信情况的调查
- 签字还是盖章?
- 按手印有法律效力吗?
- 到底由谁签署合同?
- 签字人的内部权限影响到合同签字的效力吗?
- 哪些合同的签订需要另外审批?
- 文本的修改
- 合同空白页
- 签订合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 合同目的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标的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数量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质量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验收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价款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履行时间条款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履行方式及法律风险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转移及法律风险
- 所有权保留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保密条款及法律风险
- 不可抗力及法律风险
- 生效条件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
- 通知条款有什么用?
- 违约责任条款
- “反回扣”(反商业贿赂)条款拟订
- 争议解决条款
- 格式合同的风险防范
- 保证合同的风险防范
第三讲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疑难管理
- 合同签订后就万事大吉了吗?
- 签了不该签的合同该怎么办?
-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 代理权过期后代我签约,对我还有约束力?
- 对方单位都要破产了,我们还要履约吗?
- 债务人没钱还债但还有人欠他的钱,可以代他找第三方要钱吗?
- 债务人以明显低价转让财产、赠与财产,债权人只能坐以待毙吗?
- 企业间互负债务,该谁先履行?
- 逾期交付货物,价格变化时怎么办?
- 原材料价格疯长,不履行合同违约,履行会巨额亏损,怎么办?
- 婚姻都可以解除,合同不可以解除吗?
- 违反合同,到底有什么责任?
- 买卖双方手续尚未了结,房屋遭雷击烧毁,损失谁来承?
- 货物质量明明不合格,怎么法院判决合格?
第四讲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 签收、支票和先出发票引起的问题
- 合同变更、转让管理
- 证据保存制度
- 司法实践中传真件的法律效力及应对措施
- 送货单的签收管理
- 及时对帐,要求欠款方出具欠款确认书或还款计划书
- 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 出具收据的注意事项
- 收款时应保证收货人与付款人一致,以免因不当得利被要求返还
- 验收时应注意的问题
- 对于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提出
- 付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第五讲 合同纠纷解决及诉讼风险提示
- 合同违约的救济方案
- 协商解决纠纷的技巧
- 签订还款协议应注意那些问题?
- 对方出现特定情况可以中止履行
- 起诉不符合条件
- 诉讼请求不适当
- 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 超过诉讼时效
- 授权不明
- 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 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
- 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 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 不提供原始证据
- 证人不出庭作证
- 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 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出法庭
- 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 超过期限申请强制执行
- 无财产或者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
- 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第六讲 企业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意识及常见问题
- 树立合同意识
- 树立证据意识
- 诉讼时效意识
- 合同管理实践中几个致命的错误认识
- 经办部门交叉导致效率低下
- 管理权责不清产生恶劣后果
- 合同审核不等于法律审核
- 审批制度化建设
- 合同管理流转不及时
- 风险监控不力
讲师 张永华 介绍
张永华,中华企管培训网特邀企业内训师,法学博士。
专注领域:
张老师专注于公司法、并购法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结构性融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及信托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研究。
服务领域:
制造业、矿业、矿业机械、国际贸易、银行、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民间融资和借贷、广告、高科技、互联网、新媒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连锁经营、新能源、金融、零售业及商业地产等行业。
实战经验:
曾主办或参与了美国银行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德意志银行股权投资、卡特彼勒并购某外资企业集团、比塞洛斯并购特雷克斯矿业机械业务、西门子商业贿赂调查、淮南矿业集团某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天津某外资贸易公司股权出售、上海某化工企业股权出售、南京某体育器材公司股权出售、厦门某外商投资公司资产转让、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尽职调查和股权转让、宁夏某事业单位医院出售、某国际咖啡厅连锁经营、江苏某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等项目,曾与花旗、JP摩根、联想投资、汇丰银行、韩国产业银行、新韩金融、巴伐利亚州立银行、黑石、招商和腾、智基创投、清科、中科宏易等多家机构合作,为境内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及境内外成功上市、借壳、重组、增发等提供法律及融资咨询服务。同时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并在多个场合就公司治理问题发表演讲,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授课风格:
张老师理论扎实,对问题有精深独到的理解;同时实务经验丰富,问题分析透彻、准确,深入浅出,平易的讲解让学员有醍醐灌顶之感,授课谈笑风生,轻松活泼,幽默生动,精深的理论伴随简明扼要的案例,互动频繁,理论联系实际,让学员在轻松的气氛中学习前沿理论并掌握操作技巧。
专注领域:
张老师专注于公司法、并购法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在企业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私募股权投资、结构性融资、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及信托等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研究。
服务领域:
制造业、矿业、矿业机械、国际贸易、银行、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小额贷款、民间融资和借贷、广告、高科技、互联网、新媒体、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连锁经营、新能源、金融、零售业及商业地产等行业。
实战经验:
曾主办或参与了美国银行贷款、世界银行贷款、德意志银行股权投资、卡特彼勒并购某外资企业集团、比塞洛斯并购特雷克斯矿业机械业务、西门子商业贿赂调查、淮南矿业集团某中外合资企业设立、天津某外资贸易公司股权出售、上海某化工企业股权出售、南京某体育器材公司股权出售、厦门某外商投资公司资产转让、河南某房地产公司尽职调查和股权转让、宁夏某事业单位医院出售、某国际咖啡厅连锁经营、江苏某融资租赁公司设立等项目,曾与花旗、JP摩根、联想投资、汇丰银行、韩国产业银行、新韩金融、巴伐利亚州立银行、黑石、招商和腾、智基创投、清科、中科宏易等多家机构合作,为境内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及境内外成功上市、借壳、重组、增发等提供法律及融资咨询服务。同时担任多家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张律师并在多个场合就公司治理问题发表演讲,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授课风格:
张老师理论扎实,对问题有精深独到的理解;同时实务经验丰富,问题分析透彻、准确,深入浅出,平易的讲解让学员有醍醐灌顶之感,授课谈笑风生,轻松活泼,幽默生动,精深的理论伴随简明扼要的案例,互动频繁,理论联系实际,让学员在轻松的气氛中学习前沿理论并掌握操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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