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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资产贷款清收

内训讲师:王楠沫 需要此内训课程请联系中华企管培训网
不良资产贷款清收内训基本信息:
王楠沫
王楠沫
(擅长:法律法规 )

内训时长: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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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训咨询热线:010-68630945; 88682348

内训课程大纲
第一课题:建立市场机制清收不良贷款
 解读:每一户不良贷款的成因不同,如仅依靠贷款信用社有限的力量来清收,不仅效果不佳,反而会因清收不良贷款而影响了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社会力量涉及各类部门、各种机构、各方人员(如律师事务所、拍卖公司、投资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乡村社党员干部),人力资源丰富,信息详细准确,催收方式灵活多样,具有贷款信用社所不具有的优势。如果引入市场机制,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清收不良贷款,必将加速不良贷款清收进程,有效处置不良资产。

课程涉及主要核心点:
  贷款抵押分析
  贷款抵押设定条件
  贷款抵押风险分析
  常见贷款抵押的类型
  质押与抵押的区别
  贷款质押设定条件
  质押贷款的风险分析
  常见贷款质押类型
  贷款保证分析
  保证人资格与条件
  快速实现抵/质押权和债权的新途径
  运用非讼程序实现抵/质押权应注意的6个问题
  银行应对抵/质押权拍卖被案外人异议拖延风险的两项对策
  特定财产执行要点与技巧——到期债权
  特定财产执行要点与技巧——房地产
  特定财产执行要点与技巧——房地产投资权益
  特定财产执行要点与技巧——预售商品房
  特定财产执行要点与技巧——抵押房屋
  以物抵债的依据与分类
  法律对抵债物的要求
  以物抵债应该注意的四个问题
  抵债/闲置资产的风险及其管理要求

第二课题:灵活利用债权债务转移、代位权、撤销权等法律制度
解读:清收不良贷 债权债务转移、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法律制度是清收不良贷款中常用的法律制度,尤其是把上述三种法律制度结合起来清收不良贷款,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课程涉及主要核心点:
  自然人死亡
  夫妻双方离婚
  离婚夫妻借款追偿经验分享
  借款人死亡后所欠借款追偿经验分享
  顶/冒名贷款诉讼追偿经验分享
  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的4种方法
  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中断的认定
  银行中断诉讼时效的9种方法
  发送催收通知书中断诉讼时效应注意的5个问题
  借款人同意履行还款义务中断诉讼时效应注意2个问题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不再受国家强制力保护,银行拯救该债权的7个项策
  “催收”及常用的6种方法
  扣收贷款本息中断诉讼时效应注意4个问题
  公证送达催收文书中断诉讼时效应注意的问题
  邮寄送达催收文书中断诉讼时效应注意的问题
  破解催收文书“签收”难题经验分享
  查封被执行人财产注意的3个问题
  债权人参与分配被执行人财产“混合制”原则
  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人的债权时银行应采取的对策
  借款人逃废银行债务19种表现形式

第三课题:关联企业、公司或者项目股东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解读:借款人取得贷款后,尤其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取得贷款后,通过与关联公司、股东进行不正当交易,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使信用社遭受巨大贷款损失。为了有效防止借款人转移资产,逃避债务,以利于不良贷款的清收,贷款信用社应当要求借款人的关联企业、公司的股东及其配偶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课程涉及主要核心点:
  运用“预查封”手段查找、查封被执行人的房地产
  企业改制
  企业合并与分立
  企业解散和破产
  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
  企业法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时银行应采取的

第四课题:加大跟踪监控力度,全面实施封闭监管
解读:项目贷款金额大,牵涉关系多,抵押物变现难。尤其是房地产开发贷款,抵押物多为在建工程,“一女二嫁”现象严重,处置成本更高,变现难度更大,处置效率更低。如果依法起诉,诉讼成本高,效率低,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依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商品房预购人和建设工程承包人和税务机关享有优先权,抵押权次之),诉讼风险大(保全财产不能变现时,将可能出现以高估财产抵贷);如不依法起诉,保全抵押物,开发商又会出售抵押物,增加收贷的难度。对这类贷款,贷款信用社决不能轻易言诉,应当摸清开发商心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开发商施加压力,迫使开发商与贷款信用社达成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由开发商自行定价售销房产,由贷款信用社派员接管全部房产钥匙,控制售房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贷款信用社所派人员收取售房款存入专用还贷帐户,用于清偿贷款本息。
  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务的3方面对策
  银行应对企业逃废债务4种法律对策
  不良资产处置及其6种重要处置方式
  不良贷款单项清收需要特别注意的6个关键环节
  借款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银行可采取的对策

讲师 王楠沫 介绍
银行合规法律风险防控专家
5年中国人民银行管理经验
11年高校金融及运用经济管理教学经验
民商法学在读博士
经济分析师、律师从业资格证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曾任:人民银行某分行 支付结算中心
现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学院金融经济管理专业教师

王楠沫老师主修金融条线法律合规及应用经济学,致力研究银行业务范畴,基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线条的操作管理经验,在银行合规法律风险对银行风险防控和票据业务全方位的操作和营销有独特的见解与分析。
王楠沫老师专注国内高端的银行风险防控培训产品的讲解,尤其是在风险防控授课中有很深的造诣,课程以实用性强著称。自2001年起,全国银行培训学员近10万人,培训中外资银行企业300多家。
▲ 课程方向:金融和经济民商法律相关的科目:反洗钱、票据、征信、支付结算、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授信业务技巧和书写规范及案例风险防范
▲ 擅长银行信贷业务的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介入点控制和不良资产控制及清收和资产保全的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
▲ 精通支付结算法和票据法案例分析及娴熟票据业务全线条的营销技巧和操作合规法律风险防控;
▲ 善于对商业银行业务风险案例及金融和经济条线合规法律案例的收集分析整理,并风险案例主要结合法律特征预防措施和风险案例分析及共享,超过1000个风险防控措施服务方案和案例解析;
▲ 曾为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多家银行授课,感性与理性相结合的风格,多种授课形式引导启发学生对金融经济法律线条和票据业务线条课程的理解,让课程达到高效的效果,具问卷显示,近百分百学员对培训师满意。
 
授课风格:
激情风暴,情理交汇从心沟通,感染式培训;
量体裁衣,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咨询式培训;
案例丰富,结合防伪行业独特性质,个性化培训;
互动新颖,精巧游戏蕴涵道理,心灵化培训;
风格委婉简约,被合作机构和学员誉为力量型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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